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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到期档案移交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10-09 09:00  访问量:       来源: 仪征档案局        保护视力色: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滨江新城、中心、办事处党工委(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

为更好地发挥档案信息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仪征中的积极作用,把档案馆真正建成全市的档案资源基地和信息利用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决定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各镇、园区、市级机关和有关单位要将1996年至2010年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向市档案馆移交。现就具体的档案移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园区、市级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国家所有,这些档案在各单位保存一定期限后必须向市档案馆移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要成立档案移交工作小组,明确职能科室和责任人,在市档案局的指导协调下,切实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二、档案移交工作要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到期档案移交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具有强制性。各单位必须依法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移交。市档案馆也必须依法接收,不得拒绝接收。

三、档案移交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向市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必须符合《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的要求,分类科学、整理规范,目录齐全完整。档案移交时必须附有纸质案卷目录、纸质全引目录、全宗卷(全宗介绍、立卷说明、组织机构沿革、大事记、分类方案、保管期限表、统计台账、交接文据)、目录数据库等基础编研材料。档案整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单位要在市档案局的指导下,集中时间、人力进行规范整理(具体规范要求见附件一)。

四、制订档案移交计划。为确保档案移交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市档案局要制定移交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接收,确保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接收任务。各单位要自觉服从市档案局的安排,提前做好档案移交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市档案馆要准备接收档案的库房,保护设施设备要正常开启运行,确保移交进馆档案的安全。

六、积极提供利用服务。档案接收进馆后,市档案馆要迅速做好各项后续工作,尽快发挥档案的作用,为社会和各单位提供应有的服务。

七、在档案移交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具体问题,由市档案局与各移交单位协商解决。

附:1、仪征市档案馆文书档案接收规范

    2、仪征市档案馆档案移交单位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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