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本次机构改革各涉改单位和部门要以维护历史真实性、完整性为原则,主动重视相关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仪委办【2019】4号)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与日常管理工作,并对照市档案馆明确的交接时间,主动与市档案馆联系,及时认真做好相关档案的交接工作,确保相关档案齐全、完整、安全。
联系人:郭燕 电话:85819015 15195571639
市委办
2019年3月15日